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清洁生产植物纤维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华辉植物纤维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南宁市横县马岭镇马岭社区上灶村
5、项目概要:
项目用地现状为广西横县嘉辉工贸有限公司租给广西横县联辉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造纸废渣回收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塑料厂)的生产车间、料场及生活办公区,该项目目前已停产。本项目利用已有的生产车间及料场进行生产,因此,本项目建设期无需新建生产车间、料场以及生活办公区,仅需对生产车间进行简单的装修、设备的安装购置,设置新型植物纤维生产线2条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项目环境保护总投资为1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的6.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汽车运输粉尘、食堂油烟废气、燃料废气等。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原料筛选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木片筛、洗片机、挤压机、分丝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废
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筛分、洗涤泥沙、生活垃圾、废机油抹布、沉淀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废气
(1)原料堆场:在原料堆场顶部加棚,四周安装高10m的防风抑尘网,并定期在堆场四周喷水降尘,竹木边角料本身含水率(约为50.2%),扬尘产生量较少,该防治措施能够明显减少堆场装卸粉尘的产生。
(2)区内应配套专门的洒水车,除雨季外,对运输公路进行每天2~3次的定期洒水,在干燥天气情况应适当增加洒水的频次。
(3)应当加强运输队伍的管理,运输过程中应当严禁超载,并限制运输行驶速度在40km/h以下,避免因车速过快造成起尘量增多;建议运输车辆采用车厢加盖篷布,减少运输途中的竹木边角料洒落以及起尘现象。
(4)定期对原料堆场、产品仓库附近清扫,避免起风季节造成粉尘漫天飞舞的现象。
(5)加强厂区绿化,绿化树木应选择种植具吸尘、滞尘功能的树种,使扬尘得进一步减轻。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废水、淋浴水、洗手水和厨房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原料堆场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及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治理措施
对振动大、噪声大的设备拟采用隔声减振措施,以降低设备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其他各类泵、输送带等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和消声措施(如加装消声器和安装隔声罩等)。
对于拟建项目车辆运输噪声的控制与防治,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域,以及居民午休和夜间休息时间;
(2)机动车辆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避免噪声污染;
(3)如无法避开主要噪声敏感点,应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采取在噪声敏感点附近布设隔声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筛选洗涤工序对外购回的竹木边角料进行筛选洗涤产生的泥沙,可外售给沙场、水泥厂等作为原料使用。
项目沉淀池污泥主要为除去的悬浮物等,经压滤脱水后返回筛选洗涤工序继续回用于生产。
项目机械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等,废机油、润滑油等产生量很少,采用抹布吸油,混入生活垃圾后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浓缩后的污泥定期外运处置。
营运期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生活产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因此营运期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年产3万吨清洁生产植物纤维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南宁市横县马岭镇马岭社区上灶村,利用广西横县嘉辉工贸有限公司日产100吨木薯淀粉项目(横县马岭淀粉厂)闲置土地进行生产。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三废”能够达标排放,且能够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维持该区域环境使用功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②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③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
联系人:吴工 邮箱:372453702@qq.com
联系电话:18172098323
②建设单位:广西华辉植物纤维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横县马岭镇马岭社区上灶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02600339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35号)第五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文件(桂环发[2014]26号)要求,向公众公示以上信息。
广西华辉植物纤维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